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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所需资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四)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五)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六)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七)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八)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九)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十)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十一)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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